信息公告
聊城市脑科医院关于院内停车场收费管理的公示
聊城市脑科医院关于院内停车场收费管理的公示
为规范院内车辆停放秩序,方便患者就医,经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,按照聊发改成本【2020】83号文件《关于印发<聊城市东昌府区及市属开发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的规定,聊城市脑科医院拟于2023年3月13日实行院内停车收费。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:
一、收费对象
停放在院内的机动车辆
二、收费标准
(一)小微(轻)型车:首小时内免费,超出1小时后2元/小时,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,每天(24小时内)20元封顶。
(二)大型车:首小时内免费,超出1小时后4元/小时,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,每天(24小时内)40元封顶。
三、减免对象
(一)执行公务的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等各类有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,抢险救灾车、救护车、市政工程抢修车、残疾人专用机动车(持有效证件),以及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应当免费的车辆,免收机动车停车服务费。
(二)就医人员出示当日就诊凭证的(包括门诊单据和入、出院单据),免收停车费;当日有效。
四、公示日期
2023年2月21日-3月12日;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以电话的方式反馈至医院办公室,电话:0635-8513679。
聊城市脑科医院
2023年2月21日